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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不出现买错东西,或者把事情给办砸了的情况,买买买都会给帮自己跑腿的佣人发红包。
佣人们都很了解买买买的喜好,对买买买的要求也是也是轻车熟路。
完全可以保证买回来的喜茶,喝到买买买嘴里的时候,该冰还是冰的,该烫还是烫的。
买买买一高兴,就会在帮她出去办事的人群里面发红包,按人头发封顶的,一人两百块的红包。
买家大小姐,天生是个讨厌走路的,在买买买看来,逛街是一件过于消耗体力的事情,能让人代劳的、能用钱解决的,怎么都不会自己亲自出马。
能躺着就不坐着,能坐着就不站着,能站在就不走着。
尽管懒出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,但在家里钱多到不知道怎么花的时候,买买买也不是完全不买东西。
她亲自出手的次数不多,但只要她出手了,就不会买价值小于七位数的东西。
买买买曾几何时的爱好,也不是一般人能够爱好的起的。
虽然买东西的次数和她的名字有点名不符实,但胜在价值高。
也算没有辜负买买买这个名字。
自从遭遇变故,买买买以前喜欢买的东西,就一个都买不起了,她也彻底和买买买这个名字的“美好”寓意,南辕北辙了。
认真算起来,今天被买买买拽在怀里的这两个限量版的玩具配件,是买买买过去这半年买过的,唯一的非生活必需品。
刁蛮任性、从来都喜欢拿钱解决问题的,为了一点小事就能离家出走几个月的买家大小姐,性格也跟着家里的情况发生了巨变。
未经世事的买家大小姐,确切的说,应该是前大小姐,在家里出事之后,性格就有了“日新月异”的变化。
从最开始说要和姜时宇分手,到什么都想要靠着姜时宇,把他当成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,再到信誓旦旦地说,她一定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,前后也就两个礼拜的时间。
在前大小姐决定自食其力,出去打工赚钱之后,就彻底“翻脸不认人”了,但凡姜时宇想要提供点帮助,只要被发现一点蛛丝马迹,就会直接改行去做别的。
买买买以前家境比姜时宇还好的时候,喜欢什么东西都和他算的清清楚楚也就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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